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邓锡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邓锡中(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锡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邓锡中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支队长,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个人及公司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fb/zwfzajxxfb/202404/t20240430_644594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保明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下一篇: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雒泽民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