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新闻发布丨全流程、全方位监督!西藏检察机关依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新闻发布会现场

  

  3月1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3·15”消费维权工作情况,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格桑旺姆通报全区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格桑旺姆介绍,自治区检察院与区消协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促进食品安全的协同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84件。其中,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4件,督促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办理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件。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紧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的新问题,并对如何办理新类型案件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明确要求各(地)市检察机关加大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此次发布的药品领域典型案例涉及药品的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包含药品生产质量、虚假宣传、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等问题。

  

  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将诉前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办案理念,采取多方式督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此次发布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注重抓源治本、以点带面,推动解决行业内、区域内的普遍问题。

  

  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落实好《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强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加大自办案件力度、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引领各(地)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抓实抓细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独特职能作用,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更加注重办理公益受损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深入落实《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工作合力。

  

  四是落实《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以联合调研、发布典型案例、出台指导意见等方式,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制度完善。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xwfb/202303/t20230316_404871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