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17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区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高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措旺拉姆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要求,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规律,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去年以来,院机关各部门及全体干警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以创建促发展、增活力、强管理、提形象、惠民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显著。院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明确目标、多措并举,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效,更加注重质量标准,更加注重融入融合,更加注重常态长效,推动精神文明创建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西藏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求实效,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强化遵规守纪自觉。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西藏、平安西藏建设。要聚焦主责主业,把文明单位创建与检察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以检察履职促推社会主义法治风尚。要持续加强学习型、服务型、规范型、节约型机关建设,培育担当作为的争先文化,营造走在前列、争做示范的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zjdt/202404/t20240428_64410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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