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丨检察助力让带娃出行少一份困扰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部分公共场所未设立母婴室,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的哺育、育婴需求,损害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一场有关“督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在永宁县检察院举行,各方代表就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发表意见。
这场听证会,源于永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性侵害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时,涉案当事人提供的一条涉及某公共场所未设置母婴室的综合履职线索。检察人员依据该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发现某大型商超确因未设置母婴室,给母婴群体带来极大不便。为保护妇女及婴幼儿合法权益,给母婴群体提供哺育的良好空间,永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组织召开此次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着力提升本辖区母婴保健水平,关注商场、超市等大型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情况,解决母婴群体在生活中遇到的不便,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的公共服务需求,营造母婴友好的社会环境。”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规定、证据材料等内容进行阐述。相关行政部门和商超运营管理公司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工作情况进行说明。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充分评议并提出意见、进行表决,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就本案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表示,将积极督促落实母婴室建设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下一步,永宁县检察院也将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督促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并与相关单位协同共治、形成合力,促进县域内母婴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共同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倾力办好民生实事。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5/t20240510_869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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