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聚美丽青城 同赴双语之约——八省区检察机关双语人员培训班结业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这几天的课程让我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了全新的理解。”
“我是第二次参加八省区检察机关双语人员培训,每次都有回到家的感觉。”
“作为一名检察宣传人员来说,对于用双语讲好检察故事方面有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希望多翻译出一些新出台的法律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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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至23日,八省区检察机关双语人员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举办,来自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检察机关和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共65名检察人员参加培训。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宝柱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王宝柱代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和李永君检察长对前来参加培训学习的全体检察人员表示欢迎,并对受邀前来支持内蒙古检察机关双语工作的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感谢。他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组织开展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担负着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责任,举办这次培训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通过培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肩负起在法治轨道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任。引导检察人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用“群众听得懂的法言法语”普法释法、办理双语案件,让民族语言与法治同行,助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提升业务素养和办案能力,以更高质效案件办理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统筹谋划、积极作为,全力抓好双语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双语人才培训培养,为检察机关培养既精通法言法语又熟练掌握蒙文蒙语的双语人才。推进双语教学科研工作,统筹做好双语人才引进工作,最大限度吸引既精通法律业务、又熟练运用本地区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或多语种高层次人才,同时,注重从检察机关内部挖掘双语骨干。持续做好最新法律条文、教材汉蒙双语翻译工作。要严格管理、端正学风,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参加培训,联系实际进行研讨,把学习所得及时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真正做到学用相长、以学促用。充分利用好这次培训搭建的交流平台,深入研讨当前双语检察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对策措施,积极分享双语检察工作的经验方法,达到潜心向学、学思互动、增进友谊、共同提高的目的。注重做好培训的“后半篇文章”,将友谊延续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并当好强化各省区检察机关交流协作的“信使”,促进各省区检察机关扩大交流合作成果,以点带面、遍地开花。严格纪律、服从管理,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开班仪式上,还向学员代表们赠送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编译的汉蒙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12)》,应勇检察长内蒙古考察调研《胸怀“国之大者”聚焦法律监督以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以及《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加强双语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是边疆民族地区检察队伍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积极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保障民族地区司法实践的必然要求。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双语培训基地,主要承担全国汉蒙双语检察人员的培训和培养。
此次培训立足全国检察机关双语培训基地职能,课程设置灵活丰富,根据双语检察业务需要以及岗位素能要求,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同声传译、涉外检察、历史文化等方面,通过专题授课和经验交流、双语教学等方式,让学员们精神再洗礼,业务再提升,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提升双语检察人员综合能力建设,高质效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8/t20240826_66238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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