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添绿 正“植”有你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草长莺飞,春光正暖,植树添绿正当时。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4月22日,自治区检察院机关50余名检察人员来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西五十家村,开展“践行生态文明 共筑靓丽北疆”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
春和景明,惠风和畅。植树现场,大家分工协作,干劲十足。挥锹铲土、扶树正苗、培土围堰……各个环节衔接有序,配合默契。经过一上午的忙碌栽种,一排排树苗迎风而立,为黄土荒地增添了勃勃生机。放眼望去,新种植的200余株桃树在微风的拂动下舒展着身体,在蓝天白云映衬下,植树基地一片绿意盎然。绿水青山入画来,大家的笑脸洋溢着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
“植”此新绿,不负春光。自治区检察院每年定期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持续为“荒山披锦绣、沙漠变绿洲”贡献检察力量。增绿就是增优势,植树就是植未来,本次义务植树活动,既是一堂人人争当绿色使者、生态先锋的社会实践课,也是检察人员以实际行动回应“植树造林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重要途径”的生态文明课,更是弘扬“三北精神”、筑牢北疆绿色长城、建设美丽中国的思想政治课。自治区检察院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增厚“绿色家底”,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4/t20240423_6430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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