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刑事案件办理法检同堂培训班正式开班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月27日,内蒙古刑事案件办理法检同堂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旨在统一法检两家认识,转变司法理念,求得最大同心圆,谋求最大公约数,共同提高刑事案件质量。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军,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彦春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王彦春指出,从内蒙古刑事案件的总体情况来看,司法机关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案件形势。检察机关不仅要严格依法办案,还要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彦春强调,法检两家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于客观情况,展现高站位和担当精神。法检两家要相向而行,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保持客观公正、理性谦抑的态度。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法检两家要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确保案件质量。
王彦春要求,要保持空杯心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心无旁骛,认真学习。提升个人能力的关键是加强交流与学习,希望大家能够将所学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内蒙古地区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本次培训班为期5天,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官学院等多位刑事审判、检察领域专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刑民交叉、认罪认罚从宽适用、部分分则罪名疑难问题等进行授课。全区三级法院和检察院256名刑事司法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2/t20240229_63200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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