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提升民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14日,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活动在京圆满结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亲切会见参赛选手。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电(记者王治国戴佳)10月14日,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活动在京圆满结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亲切会见参赛选手。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民行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民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曹建明首先代表最高检向参加此次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的所有选手表示亲切问候,向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获奖选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2014年11月,最高检组织开展了第一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时隔两年,再次组织民行检察业务竞赛,不仅是坚持以赛代训、加强岗位练兵,提升民行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的需要,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民行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民行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此寄予厚望,提出新的期待。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明确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中央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曹建明强调,“十三五”时期,民行检察工作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点之一。希望全国检察机关更加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加重视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重视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举,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检察制度,更好履行民行检察监督职责,努力提升民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最高检副检察长姜建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参加会见。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610/t20161017_18791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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