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检察护民生丨包头:坚持“三个聚焦” 做实“四个一批” 答好护民生福祉答卷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今年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积极践行“三个善于”,突出“三个聚焦”,面对面感知民声民意,实打实办好民生实事,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为促进各地区充分交流工作经验,争先创优,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内蒙古检察以“民呼我应,检护民生”为主题,展示各地区“检护民生”工作亮点。
今年以来,包头市检察机关把抓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为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有力抓手,认真落实“四个一批”重点要求,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引领,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民难我解,聚焦重点人群护民生
——探索“办案+治理”模式,保护劳动者权益。今年以来,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5件,帮助农民工追索欠薪 103.96万元。九原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20人与某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头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伟工伤行政确认案,通过抗诉促使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类案监督,保障特定群体权益。针对人民法院未依法告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妇女权益保障专项监督工作,目前已对108件未依法定程序履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告知义务的案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该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报道。
——开展“育高峰、创品牌”活动,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召开“佑幼鹿鸣”未检品牌发布暨涉案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联席会,以品牌效应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组织开展“检护民生——预防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专项行动,22名检察官先后走进38所中小学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有效防范中小学生校园霸凌事件发生。
民呼我应,聚焦重点领域护民生
——打击预防双管齐下,着力维护金融安全。市院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发挥“市县一体、两级联动”工作格局优势,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市院、青山区检察院分别对高某等6人贷款诈骗案、包头某商业银行原行长陈某某等4名高管人员违法发放贷款案提起公诉,有效震慑金融犯罪,取得良好效果。
——围绕热点开展“小专项”,推动解决住房问题。市院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检察监督“小专项”,对全市公租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评查,目前已对9件生效裁判、2件审判程序违法、2件执行活动违法案件进行监督,厘清行政行为与民事纠纷界限,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初步形成办理一类案件,解决一个地区、一个领域突出问题的社会效果。
——加强府检联动,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昆都仑区检察院、青山区检察院、九原区检察院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宴会城等场所开展检察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深入市场举行公开听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三农领域保护,守护“靓丽几字湾”。固阳县检察院对全县54.8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查,排查项目资金等问题线索,会同县农牧局、乡镇、村委会深入8个村项目现场,依托验收报告摸清项目工程利用现状,深入调查其建后管护情况。
民需我为,聚焦外部协作护民生
——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成果。市院联合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合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土默特右旗检察院与某部队、土默特右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加强对军人军属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和公益诉讼保护协作的意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武器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注重典型引领,增强办案效果。强化典型案例培育意识,以办案抓点带面,边办案、边研究、边总结,力求在典型案例和创新工作上有所突破,做到出效果,出成果,出亮点。截至目前,相关信息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纳20余篇。
——强化以案释法,讲好民生故事。各业务部门及时总结梳理专项行动亮点和经验成效,主动向新闻宣传部门提供素材,形成宣传合力,在检察日报等国家级报刊发表信息文章7篇,制作“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系列视频,以生动方式宣传检护民生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8/t20240802_65929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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