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九)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连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纷纷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
包头市检察院
近日,包头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扎实开展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民生热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突出民生问题,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要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并持续巩固拓展工作成效,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为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创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持续推进“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不断完善推行“磋商+协作+公开听证+警示教育”的包头公益诉讼办案模式。要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统筹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乌海市检察院
近日,乌海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督促全体检察人员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研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要聚焦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办法、法治的思维,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逐一破解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难题,加快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以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为内在要求,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谋划检察发展的正确思路、服务保障大局的有力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扎兰屯市检察院
近日,扎兰屯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并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会议要求,要高质高效,推进年度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生态环保检察、司法救助等重点领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要求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要求真务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紧盯巡察整改目标,不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分管领导对责任部门要及时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情况汇报,跟踪督办、逐条销号,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保质完成。
综合包头市检察院、乌海市检察院、扎兰屯市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7/t20240731_6588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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