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创新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方式方法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今天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办案,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作配合,创新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式方法。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特别是要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共享平台,实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和扶贫资金安排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的有效共享,有针对性加强预防,提高预防实效。要充分运用好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廉洁观念和守住底线的自觉性。
曹建明强调,要结合查办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提出堵塞漏洞、健全制度的检察建议,配合发案单位整改落实。特别是要围绕扶贫开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以及重要规章制度,认真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时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的建议措施。要及时总结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和诱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前瞻性的专题调研,探索建立预警机制,研究从源头上预防的对策措施。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的地区或行业、系统,积极研究开展区域性、行业性的专项预防,努力形成规模效应。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603/t20160329_17709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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