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为民服务“风向标” 促进公益诉讼高质效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内蒙古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环境治理、安全生产、食品监管、防范风险等主题,通过监督办案、制发检察建议、加大普法宣传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检察蓝”促进乡村振兴
近日,通辽市检察院联合通辽市农牧局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推进会。
会上,检察人员与农牧局相关负责人对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达成共识,并对阶段性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针对本地区高标准农田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以及公益诉讼工作如何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后,为进一步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河道内种植农作物危害行洪安全情况,检察人员联合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共同对西辽河道进行巡查,通过实地踏查的方式对河道周边的农田耕种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将河道附近农田发现的随意丢弃农药瓶现象转化为案件线索。
@乌拉盖检察
褪去生鲜灯“美颜滤镜”
让食用农产品“尽显本色”
您家的菜是否也被“美颜”了?近日,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关于蔬菜店铺使用“生鲜灯”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接到线索后,检察人员对辖区内多个超市、蔬菜水果店、熟食店进行了走访调查,随机选择生鲜摊位,通过便携式光普分析仪进行现场查验,发现部分超市、蔬菜店、熟食店铺生鲜区域使用的灯具光源显示指数低于国家标准值80(Ra)(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商店照明设施光源显示指数不应低于80,显色指数低于80不能显现被照物体的“本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新鲜度的辨识,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肉”“新鲜果”“舒心菜”,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及时对不规范使用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经营主体开展整改工作,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检察人员与监管部门、“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经查验,原不规范使用灯具的商家均已更换成显色指数在80(Ra)以上的国标照明灯具,食用农产品显现了本色,整改效果明显,同时对经营商户进行了普法宣传,强化禁用“生鲜灯”的法治意识,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
争取最佳救援时间
为人民群众留出“生命通道”
消防通道是险情发生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佳抢救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的“生命通道”。消防通道畅通与否,事关千家万户的平安和幸福。生活中,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联合当地消防队对辖区部分小区消防通道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某小区消防通道入口上方悬挂酒店牌匾,一旦发生火情,消防车辆无法及时到达灾难现场,贻误最佳救援时机,还可能损害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察人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消防通道入口上方悬挂酒店牌匾已进行摘除。
综合通辽市检察院、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检察院、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2/t20240227_63167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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