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
确保检察权在监督下行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北京1月28日电(记者王治国)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真正从正人先正己开始,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把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确保检察权始终在监督下行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强无畏的政治勇气、坚韧不拔的的政治定力,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赢得了全党全国人民衷心拥护。在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再次充分表明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信心,充分展现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检察机关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仅是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始终正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曹建明强调,要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各级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院领导包括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防止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对组织坦诚,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关口前移,探索建立机关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健全廉政函询制度,用严明的纪律规矩管人。广大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模范遵守纪律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检、廉洁用权,真正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要坚持把强化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制度,特别是针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决策部署走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等严重问题开展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做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要抓住基层检察院这一重点,把从严治检纳入对下指导和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打牢公正廉洁司法的根基。
曹建明指出,要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坚持不懈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在严格尊崇党章的基础上,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号召人、引导人,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约束人、惩戒人,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与贯彻党章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全覆盖。要保持韧性和定力,持续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盯住“关键少数”,紧盯年节假期、八小时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坚决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各项制度规范,毫不松动、毫不松懈,巩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巡视工作,明确巡视定位、聚焦发现问题,创新巡视体制机制,与中央和省委巡视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巡视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始终保持对查处自身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拓展线索来源、规范线索管理,定期清理线索,抓早抓小,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坚决防止“灯下黑”。
曹建明强调,要强化自身监督,健全内部监督体系,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抓好党组自身建设,完善党组监督制度,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完善检察机关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党内监督。要紧紧抓住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少数”,健全各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特别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要落实司法责任制,同步健全检察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检察长、检委会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权、管理权、监督权,重视发挥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强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制约,严格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要围绕重点业务部门和重要办案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专员制度,加强监督制约。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上级检察人员对下级检察院办理案件的业务指导,切实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要坚持把外部监督的约束转化为内部监督的自觉,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举报,高度关注涉检网络舆情,及时核查,回应关切,增强自身监督实效。
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院党组要积极配合强化纪检机构,大力加强监察队伍建设,选好配强班子和干部。特别是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旗帜鲜明、主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共同把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张常韧、李如林,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连福,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出席会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代表,最高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四级以上职员在最高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601/t20160129_1749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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