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共同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1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京亲切会见最高检定点扶贫地区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富宁县的主要负责同志。肖杰 摄
正义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徐盈雁)1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亲切会见最高检定点扶贫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主要负责同志一行,听取文山州和西畴县、富宁县两个定点扶贫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共商如何做好下一步脱贫攻坚工作。曹建明在座谈时强调,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定点扶贫工作要求,创新务实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定点扶贫地区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努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曹建明指出,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是中央从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检察机关在其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责任。在定点扶贫西畴县的基础上,今年中央又把定点扶贫富宁县的任务交给最高检,这是中央对最高检的信任和嘱托,是最高检义不容辞的责任。最高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认真研究定点扶贫地区的现实状况,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精准施策精准推进。要在选派扶贫干部、加大援助培训力度等方面,加大务实举措,创新定点扶贫工作机制,建立脱贫攻坚支撑体系,始终把脱贫攻坚责任扛在肩上,与定点扶贫地区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努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广大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最高检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出席座谈并讲话。他强调,最高检扶贫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进一步谋划好下一步定点扶贫计划;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确保完成各项定点扶贫任务。
据悉,今年是最高检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第二十年。二十年来,最高检历届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战略部署,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统筹实施项目扶贫、产业扶贫、文化扶贫和智力扶贫,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二十年来,最高检先后派出18名扶贫挂职干部和6名支教干部到西畴开展多种帮扶工作。历批扶贫干部主动融入当地社会,发扬最高检优良传统,发挥自身特长,为当地脱贫开发作出了积极贡献,深得当地群众好评。
最高检扶贫领导小组成员、扶贫挂职干部和文山州、西畴县、富宁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512/t20151216_1730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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