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统筹谋划全方位推进检察对口援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22日,全国检察机关援疆工作推进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乌鲁木齐10月22日电(记者王治国/吕立峰)全国检察机关援疆工作推进会今天在乌鲁木齐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曹建明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第五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对口援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统筹谋划、全方位推进检察对口援疆工作,推动新疆检察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60年来,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新疆面貌发生了改天换地的巨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60年来,新疆检察机关和兵团检察机关面对艰苦环境、繁重任务和重大责任的考验,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坚定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检察事业取得了不平凡的历史进步。他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各族检察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曹建明指出,中央对新疆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去年召开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新形势下我们党的治疆方略。今年9月中央又召开第五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对口援疆工作的大政方针、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做好新疆工作和对口援疆工作中的重大责任,坚决贯彻中央的治疆方略,更加深入扎实地做好检察机关对口援疆工作,努力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作出更大的贡献。
曹建明强调,要牢牢把握对口援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把有利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检察机关对口援疆的根本目标。最高检要认真分析和把握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的特点规律,加强对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斗争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专题研究,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坚决打击“三股势力”犯罪活动。各对口支援检察机关要着力支援新疆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暴恐犯罪等业务工作,帮助新疆检察机关提高反恐维稳能力水平。新疆检察机关要完善受援规划,明确受援重点,把受援资源首先用在提高反恐维稳能力、有效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职责这个“刀刃”上。要加强疆内疆外检察机关的统筹协调,完善内地检察机关涉疆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真正形成检察机关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工作合力。
曹建明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必须坚持凝聚人心、必须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必须坚持久久为功、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对口援疆工作重要原则,全面深化“六位一体”检察援疆格局,从过去偏重于资金项目援疆向全方位援疆发展,促进新疆检察机关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在检察业务援疆方面,要紧紧围绕司法办案这个中心,组织检察业务专家和骨干人才援疆,建立对新疆检察业务工作条线指导机制和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建立“组团式”检察援疆机制。要指导研究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具体措施,研究统一的民族语言法律文书标准文本,促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在干部人才援疆方面,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选派新疆检察机关急需紧缺的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民行检察、案件管理、网络信息技术等专门人才,多选派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进疆工作,进一步加大新疆与内地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双向挂职锻炼力度。在教育培训援疆方面,要完善业务培训与指导一体化巡讲制度,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大力开展远程教育和专题培训,加强新疆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力量建设。组织检察系统内外力量,共同开展维吾尔语法律、司法解释、检察业务知识相关课程开发、检察工具书和教材编译工作。推进全国检察机关民汉双语培训基地建设,制定双语人才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检察文化援疆方面,要加大文化人才、文化资金项目、文化交流培训等检察文化援疆力度,注重挖掘扎根边疆、忠诚履职的各族检察官先进事迹,表彰一批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模范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反恐维稳斗争和检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在信息科技援疆方面,要加快推进新疆电子检务工程,指导和帮助新疆大力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案指导、业务咨询、疑案“会诊”、视频接访,加强对新疆检察信息技术人才业务培训。在资金项目援疆方面,要进一步加大资金、项目支援力度,重点帮助新疆检察机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建立援受双方项目清单制度和向援助方反馈制度,健全受援方主导、支援方协同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流转与使用的效益和安全。
曹建明指出,检察援疆要坚持夯实基层基础,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最高检和各对口援助检察院要将各项援助重点向基层检察院尤其是向自然条件差、偏僻落后地区检察院倾斜。特别是要把着力加强对南疆四地州检察机关的援助作为重中之重,尤其是把反恐重点地区作为检察援助重点地区。要完善对兵团检察机关的对口支援机制,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更加有力的支持,尤其是要加大对南疆地区兵团检察院全方位援助力度,拓展援助领域,扩大支援规模。要遵循检察援疆工作规律,更加注重着眼长远,久久为功,确保检察援疆工作接力推进、持续深入。
曹建明要求,要加强对检察援疆工作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对口援助检察院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援疆、长期援疆、真情援疆的思想,进一步充实援疆工作力量,提高对口支援能力。要搞好顶层设计,完善“十三五”检察援疆规划,争取把更多的检察援疆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援疆工作“大盘子”。要强化共同责任,援受双方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共同调研、共同制定对口援疆工作规划,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因院施策、分类援助、精准援助,形成落实援疆政策措施、推动新疆检察工作的合力。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常韧主持会议。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黄卫,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海荣,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郭连山,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以及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承担援疆任务的各省级检察院负责同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及各分州市院主要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及各师分院主要负责同志,最高检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510/t20151023_1697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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