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孟建柱在山西调研时强调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激发创造活力
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王儒林李小鹏陈训秋参加调研
5月13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先后到大同、忻州、太原等地就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法综治工作进行调研。图为孟建柱在忻州市公安局调研。郝帆 摄
5月13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先后到大同、忻州、太原等地就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法综治工作进行调研。图为孟建柱在山西省高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研。郝帆 摄
正义网太原5月17日电(记者郭洪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近日在山西调研时强调,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5月13日至15日,孟建柱先后到大同、忻州、太原等地,深入煤矿企业、街道社区和政法机关,走访干部群众,看望一线政法干警,就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法综治工作进行调研。
孟建柱心系民生,每到一地,他都要了解当地居民生活情况,关切地询问群众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并与干部群众商讨解决的办法。他强调,稳增长、保稳定,首先要保民生。要把促进老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改善作为基础工程来抓,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忻州市解原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矛盾调处中心,孟建柱向工作人员了解基层民政、计生、社保等工作情况,仔细询问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取得的实效。他指出,政法综治部门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增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治理与多元化解相结合,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和强有力的思想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进入司法领域的劳资、债务、合同纠纷,也要善于通过调解、协商等办法,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最佳方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
刚刚成立不久的山西省高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合了全院各项诉讼服务职能,构建起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孟建柱与诉讼服务大厅导诉、立案、收费窗口的工作人员交谈,听取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运转情况介绍,了解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后对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数量的影响。他要求,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拓展诉讼服务功能,把诉讼服务中心建成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方便群众打官司,维护当事人诉权。
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能力水平,是孟建柱调研的重点之一。在大同、忻州、太原,他来到人口密集的街区,走进警务工作站、司法所,考察社会治安状况。孟建柱指出,以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供了时代机遇。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快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大同塔山煤矿,孟建柱来到井下作业区,查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他说,一名职工下井工作,背后往往是一家人的牵挂。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调研期间,孟建柱主持召开会议,与山西省市党政领导干部和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座谈,听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社会稳定工作汇报。孟建柱指出,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目标。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办事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规范与激励、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切实做到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激发社会活力相统一。要善于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确保实现法律规则确定的预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要把握好执法司法的政策界限,既坚持依法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又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一般性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守法者、教育失误者、惩治犯罪者。要增强服务意识,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保护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孟建柱对基层政法干警十分关心。每到一处,他都要与坚守在一线岗位上的干警亲切交谈,询问他们工作和生活情况。在太原市公安局,孟建柱会见了太原公安英模代表,希望广大干警永葆忠诚政治本色,激励斗志、鼓足干劲、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他强调,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法工作,关键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敬业的政法队伍。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法干警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专业水平。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要关心爱护政法干警,弘扬正气,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吴政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省委常委、秘书长王伟中,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杰,省高级法院院长左世忠、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分别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505/t20150518_16013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曹建明:保证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全面正确实施
- 下一篇: 曹建明:加大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