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男:点滴积跬步 终将至千里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努力工作认真生活,待人真诚永怀希望,生活总是会回馈给你超乎想象的美好。因为热爱与责任,当选择检察工作,我们其实已无路可退,只能义无反顾地启程、风雨兼程地前行,用今天的努力来期许明天的美丽。人生中最曼妙的风景是内心的丰足与从容,当春风迎面吹来,带着花香,让我们招一招手,一起微笑。
——王胜男
2010年王胜男进入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工作,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足三年,凭着一个年轻检察官对法律职业的敬畏,凭着踏实学习努力进取的精神,她连续三年被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还以优异的成绩在全区首届民事行政业务竞赛中获得“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曾有民事行政检察专家断言:“没有十年,培养不出合格的民行检察办案骨干”。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涉及法律知识范围广而杂,法院民事以及行政审判工作分工日益精细,对应的检察监督部门只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民法、商法、公司法、物权法、合伙企业法、票据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执行的相关规定等等,谁也不知道下一个申请人要考校你哪一部法律。学习,永远是民行工作人员尤其是“新兵”最需要的。面对成为合格民行检察官前面的一座座的大山,她坚信“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她把自己当做一块吸水的海绵,从法律知识到办案方法,认真学习,一步一个脚印。这份坚持不仅来自于工作的需要,更来自于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来自于从热情到热爱的沉淀。
从内蒙古的东部来到西部工作,最初办案的最大障碍竟然是鄂尔多斯地区的方言,有些当事人语速快、口音重,交流起来十分困难,更有几次闹出了鸡同鸭讲的笑话,也有些当事人听见她讲普通话就认为是摆架子、打官腔,直接就说:“你这个女女,说了你也不明白,我不和你说了”。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她总是想拉上自己的处长、副处长一起接待,想好了的法律法规、解释方法和当事人说起来也磕磕绊绊,看见其他同事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王胜男心里默默地羡慕起来。后来,同事们接待当事人她就在旁边观察倾听,学习方式方法,渐渐地她也能与本地区的当事人顺利交流了。
2013年10月,一位单身母亲因一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到院申诉,到了午休时间,同事带了一份午饭给王胜男,她在旁边吃起了午饭,让同事帮忙接待当事人。可是午饭还没吃完当事人的情绪就激动起来,还是处长出面用一杯奶茶粉泡炒米送给当事人来解围,王胜男这才知道自己代表的是检察机关对当事人的态度,无论是否下班都要考虑当事人的感受。将心比心,当事人一肚子官司、满腹苦水,办案检察官在一边自顾自吃午饭,有情绪也是正常的。从那以后,除了释法说理她更加懂得了尊重、理解当事人。
2013年9月,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申请人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务工作多年,认为自己的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定是法院的判决出了问题,多次到政法委和纪委反映情况。她与当事人针对案件的证明、公告、合同等9份证据一一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赢得了申诉人的尊重。申诉人说:“这个小检察官可以的,很认真也很耐心,案卷中的证据时间和关系都记得非常准确,是用心看了我的案子,我经过思考,确有道理,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我与当事人和解”。那一刻,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由衷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充满心间。因为她知道民事行政案件不是简单的“一抗了之”或一份“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就完结,化解矛盾纠纷,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是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经济纠纷案件多,有的涉及数额很大,当事人找检察官“商量”时有发生,工作的第一天她就在领导的提醒下给自己敲响了警钟。“单独聊聊”她婉拒、“一起吃饭”她推辞,她深深知道保持自身的廉洁,是职业的操守,是依法办案的底气,也是一名法律人对提高执法公信力应做的贡献。
她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来,虽有坎坷,但脚步坚实,前路千里,终将到达。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7/t20150703_16329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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