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多点发力提升案件质效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前不久,一场自我检视、自查自纠、自我加压的“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在沧州开展。该市纪委监委抽选30余名审理业务骨干,对巡视反馈移交类、职务犯罪“四类案件”、追责问责类、申诉复核类等重点领域、重点类型案件开展集中交叉互评,在互学互鉴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沧州市纪委监委强化案件审理工作,立足高标准、严要求,通过抓精细化审核、案件评查、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推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对自办案件,我们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对发现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材料不齐等问题,及时开出补证清单,督促限期补充完善,及时精准纠正纠偏。”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审理部门制定了提升案件质效工作举措,修订印发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优化自查、抽查、检查、互查、评比和整改“回头看”机制,组织开展全市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共评查案件70件777卷,出具审理反馈意见31份,针对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过程中的重难点、易错点编印审理工作提示,以“清单化”“手把手”的方式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办案中规范履职。
为充分发挥精品案例指导作用,该市纪委监委按照“涉及领域典型、综合效果好、规范化水平高”的标准评选精品案件,并将精品案件全面整合成可查阅、可借鉴、可运用的指导性案例库,作为各办案部门案件查办、审理工作的指导和参考。并制作派驻机构查办问题线索和立案审查调查、审理案卷参考手册,供派驻机构及实数企业、院校纪委学习使用,进一步规范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加大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实行“1+N”审理人才培养模式,由审理室业务骨干,分4个片区指导县级纪委监委审理业务能力提升,开展市县乡三级审理人员“结对子”活动,通过“以上带下、以老带新、以师带徒”的方式“盘活”全市审理干部队伍,为纪检监察干部强基赋能。(沧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8/30/content_92250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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