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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大数据监督赋能 促集体“三资”源清流洁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昌宁县鸡飞镇里文村字某、耈街乡团山村杨某未及时将代管的集体林地相关中央财政直补资金上缴到村集体账户,长期违规占用。字某、杨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昌宁县纪委监委运用大数据监督,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昌宁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由于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导致底数不清、违规占用、坐收坐支等现象偶有发生。针对此类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紧盯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探索大数据监督模式,智能化监督、分析、预警,精准识别基层公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实现监督从线下到线上、从以单独作战为主到全面贯通融合的转变。

  高质量精准的数据比对分析是推动大数据监督的重要基础,也是传统工作模式的转型锻造。该县纪委监委立足实战实用实效,坚持以数据监督回应群众关心关注,总结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四下基层”等工作经验,把数据监督的重点落在群众反映最集中、诉求最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上。运用调取信息数据、清理筛选关键字段、细致开展碰撞比对、双维度锁定可疑信息、全面开展预警核查、精准确定问题线索、分级分类立案处理的措施,充分发挥大数据监督作用,促进基层治理。

  该县纪委监委在深化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式的同时,注重加强基层监督力量的能力提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对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民主监督程序的执行、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进行深入培训。同时,全面推行“五清”促“三资”管理模式,围绕集体账目、集体资源、集体资产、集体债权、集体债务等方面,适时开展清查整改,让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更清更明,切实提升基层监督的能力水平,推动基层大数据监督取得更多更大的实效。

  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问题线索45件,其中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挽回经济损失20.23万元,通报典型案例6期10起。

  “大数据监督的意义远不止揪出个别问题这么简单,我们将持续深化大数据监督模式,举一反三,把监督模型运用到惠民惠农资金落实、养老金发放、乡村振兴等多个领域,相互碰撞印证,提升建模标准,推动基层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张建荣 段红芹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infangjubao_0819/13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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