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舒城:“巡回检察+”助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8月27日《安徽法治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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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巡回检察+”助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陈婷婷 薛玲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舒城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通过运用“巡回检察+”模式,强化数据赋能,凝聚司法合力,加强人民监督,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
“我因抱有侥幸心理未能遵守离开本地外出需要报备规定,以后保证不再犯……”正处于社区矫正期的汪某等社区矫正对象认错悔改。日前,舒城县检察院通过巡回检察,经大数据比对、分析,建模筛查出全县453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的购买车、船、机票以及住宿等信息活动轨迹,与社区矫正机构请销假记录、处罚情况数据进行碰撞,将分析比对出来的400余条线索转化为有效的监督案件,发现不假外出人员22名。舒城县检察院立即对监督中发现的社区矫正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社区矫正机构及时予以整改落实。
这也是该院强化“巡回检察+数据赋能”,开创社区矫正新工作模式的生动实践。记者了解到,该模式改变了以往繁琐低效的查阅台账资料方式,采用常规检查与大数据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司法所开展实地检察监督。
为更好地开展巡回检察工作,舒城县检察院还制定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25日与县司法局召开了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思路。巡回检察工作中,舒城县检察院与县社区矫正机构密切协作配合,努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又相互尊重、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巡回检察后,舒城县检察院就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就分类管理机制、监管职责到位、机关沟通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县司法局提出检察建议。
“我们今后将更加主动地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以数字化、智能化方式破解业务难点,有效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防范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共同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目前,县司法局根据监督意见,对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完成了一次提档升级。
秉持着“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今年4月下旬,舒城县检察院在巡回检察工作开展之初,便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了动员部署会,并参观了社区矫正宣告室、观看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
“检察机关组织巡回检察,监督、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确保了刑罚执行的严肃、依法、规范,使得矫正对象敬畏法律,不敢突破底线。”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
在长达1个月的时间里,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了对社区矫正中心及22个司法所的巡回检察工作,通过实地监督、亲身参与等方式,也加深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监督”,以“巡回检察+人民监督”的全方面、零距离工作模式提升了巡回检察透明度,建立起了积极、良性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409/t20240903_66365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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