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案县审”把好案件质量硬标准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经审核,你单位所报案件存在主体身份材料不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等问题,请按照要求及时完善……”近日,武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某镇纪委自办案件时,详细列明《问题反馈清单》,督促限期整改。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落实“乡案县审”制度,按照“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原则,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等方面严把审核关,推动提升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在常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基础上,创新建立“一案三审”机制,实施“乡镇纪委自审、协作区交叉审、案件审理室把关审”的“一案三审”新模式,切实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推动整改。同时,定期归纳总结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高频易发共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建议,编印《审理参考》下发至各乡镇纪委,以审促学、以学促改。
针对基层办案人员经验不足、业务基础参差不齐等情况,该县纪委监委每周开设审理微课堂,围绕典型案件进行“解剖麻雀”式讲解,面对面研讨交流、答疑解惑。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案件质量培训班,按需施教补齐业务短板,促进克服“本领恐慌”,锻造“业务能手”。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审理微课堂9期,印发《审理参考》5期,协审乡镇纪委自办案件105件,发现并整改问题260余条。
“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面广量大,案件质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做深做实“乡案县审”工作,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倒逼基层办案能力和质量双提升。(秦瑞瑞 荆思琪)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5e9503fad17c4772a37ef250bec93bd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强化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 下一篇: 聚焦“三资”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