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大东区:为新入职人员选配“双导师”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王玲 通讯员王亚楠 李佳齐)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举办新入职人员培训会,为每位新入职人员选配“双导师”。
为帮助新入职人员尽快提升适岗履职能力,全面了解检察职能,大东区检察院构建“双轨”人才培养体系,为新入职人员配备“双导师”,即分别选定行政导师和业务导师。通过行政与业务双管滴灌,培养综合履职人才。
该院聚焦“党建、业务、文化”三要素,打造政治铸魂平台、业务砺剑平台、实战练兵平台等促进干警提升综合素能,通过开展“师道检心、薪火相传”结对拜师会、“我与检察共成长”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发挥新人共策划、挑大梁的作用。
针对综合部门干警知识结构片面、检察业务知识掌握不到位,业务部门干警只埋头办案、课题研究以及撰写调研文章能力不足等问题,大东区检察院实行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交流轮岗机制,跨部门历练铸就复合型人才。“双导师”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作用,促推年轻干警行政与业务“双提升”。近年来,该院组织交流轮岗10余人次,在每季度组织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不定期举行案例研讨、宣传策划等“头脑风暴”。为做好典型案例培育工作,业务导师挑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学习研讨办案经验;行政导师分析撰写特点,点评语言文字亮点。今年以来,该院已有3件案件参评全省各业务条线典型案例,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06_6653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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