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信远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七十一工程处处长吴信远(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宿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吴信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409/t20240910_66461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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