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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搭平台拓载体 保障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今天的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都很流畅,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前期的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做得都很扎实,这种现场监督方式,更有助于我们了解纪检监察工作,为我们更好地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提供了保障。”一名特约监察员在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说道。

  近日,一起县纪委监委查办的征迁安置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在濉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名县监委特约监察员参加了现场庭审旁听。庭审开始前,工作人员向特约监察员介绍了案件的简要情况、庭审流程、旁听注意事项等内容。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特约监察员全神贯注地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述、举证和辩论,仔细观察着每一个细节。

  “在旁听庭审的过程中,能让特约监察员深入地了解案件本身以及案件查办的整个过程。”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庭审结束后,特约监察员纷纷表示,此次观摩庭审,深切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诚意,同时,深刻感受到了职务犯罪案件审判过程的严谨和规范,也更加明确了自身的监督职责。

  除了参加现场庭审旁听活动,在监督检查、走访调研等多个场合都有特约监察员的身影。为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2023年2月,县监委第二届特约监察员上岗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积极提供载体、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通过组织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现场观摩等方式,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检查、内部督查等工作,充分保障特约监察员发挥职能作用。

  “特约监察员是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力量,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效举措,是监察机关更好履行职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搭建履职平台,完善工作机制,真正让特约监察员的‘外部监督’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濉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21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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