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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绩溪:专项督查 纠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陈某某在担任华阳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录入失管失察,导致违规得分并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侵犯群众利益,决定给予陈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安徽省绩溪县纪委监委查处一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违纪典型案例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

  此前,该县县委巡察反馈绩溪县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中存在老年人死亡后仍有体检数据,并产生不实“两卡制”积分及补助经费的问题。绩溪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协作区+巡察”联动作用,立即组织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对2020年以来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专项督查,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室指导、协作区核查处置、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处理的“室组地”协同机制,发现还有其他卫生院也存在为死亡人员录入体检、慢性病健康管理记录信息以获取不当积分继而违规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问题。

  违规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问题,反映出医务管理人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虚化空转,行业系统监督缺位。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始终,给予5名村医、3名卫生院院长、1名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对8名卫生院院长、1名县卫健委具体经办人员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

  同时,绩溪县纪委监委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县卫健委党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追回各卫生院违规获取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县卫健委从强化履职尽责、组织学习培训、完善技术防范、加强健康宣教、落实以案明纪5个方面落实整改,全面检视系统内存在的作风不实、监管不力、制度缺漏等问题,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系统施治、标本兼治。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9/t20240923_85744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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