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以“三个三”提升机构编制巡察新质效
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日,炎陵县在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六轮机构编制专项巡察中,通过改进三种巡察方式、明确三个整改清单、督促三个整改结合,推动机构编制巡察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高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
改进三种方式,增强巡察的震慑力和穿透力。
炎陵县委编办在几轮的机构编制巡察实践中,逐步改进巡察的方式方法,让巡察更加有力有用。改进进驻方式,改变以往机构编制部门派出业务骨干随县委巡察组进驻巡察的方式,编办派出独立检查组对被巡单位进行专项机构编制检查,让机构编制巡察更加专业、高效。改进检查方式,检查内容从过去只看机构挂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拓宽到党管机构原则落实情况、核心职能履行情况,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改进反馈方式,改变过去巡察结果由县委巡察办单独反馈给被巡单位,到现在的双重反馈,并要求被巡单位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整改销号。
明确三个清单,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了抓好机构编制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地见效,炎陵县委编办要求被巡单位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有“三个清单”,即整改责任清单、措施清单、销号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中,要求对每个整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股室、责任人、分管领导,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整改措施清单中,根据问题清单,逐项剖析问题根源,细化分解任务,联系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在、有用、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整改销号清单中,强化跟踪督办,要求被巡单位建立整改台账,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推动,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督促三个结合,增强巡察的成果运用和转换。
为了用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被巡单位整体工作效能提升,炎陵县委编办要求被巡单位党委(党组)把巡察整改和政治建设、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相结合。在和政治建设结合中,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明责履责尽责;和业务工作结合,让整改促进被巡单位职能工作规范管理,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成果;和队伍建设结合,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的过程,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果推动被巡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4/09/12/14609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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