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精准施策“治未病"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通过谈话,我认识到了在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我会引以为戒,以‘小错’防‘大患’,规范管理三资,认真履行好职责……”近日,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纪委对该镇长地村某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谈话结束后该负责人说。
此前,长洲区长洲镇纪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中,发现该镇长地村、正阳村、寺冲村等村部分组存在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的管理,该镇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轻微违纪、认错悔错态度较好的7名村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村干部作深刻检讨并表态。
今年以来,长洲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精准施策“治未病”。截至目前,长洲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党员干部8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48人次。
今年秋季学期伊始,长洲区纪委监委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势,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师德师风等环节下沉监督,发现该区部分中小学校存在“校园餐”食材采购和膳食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长洲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主管部门的2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限期整改,并督促其举一反三,加强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食堂膳食经费管理的自查自纠。
为切实把谈话提醒的整改落到实处,该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室组”“室组地”联动,采取抽查和定期回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和村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第一种形态”整改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在责任上实现整改长效。
同时,长洲区纪委监委坚持面向重要岗位、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制发廉洁提醒,持续为党员干部明底线、敲醒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时刻紧绷纪律弦。(梧州市长洲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925/gxjjw66f3bd24-19358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