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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三级检察院同堂学习 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29日,云南省检察院以检委会集体(扩大)学习的形式举办学习贯彻《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专题讲座,邀请参与起草《若干意见》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改革研究处处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许栋梁通过视频的方式进行专题授课。讲座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春莉主持。

  

  

  许栋梁以“全面准确落实、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题,全面深入地解读了最高检修订《若干意见》的背景、《若干意见》的特点及主要内容,并就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专题辅导务实、管用、解渴,全省检察人员受益匪浅。

  

  

  会议要求

  

  要始终提高政治站位。《若干意见》是最高检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以改革之力破难题解新题,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若干意见》和应勇检察长讲话要求,把《若干意见》作为检察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对照《若干意见》,深入查找本单位本地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纠正思想上的偏差、认识上的误区、行为上的失范,及时补足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要完善“四个清单”,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司法办案职权边界;要优化层级监督,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要做实追责问责,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加大追责惩戒力度,确保《若干意见》在我省不折不扣落细落实。

  

  要致力推动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把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检工作要求与云南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充分应用法治力量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检察政策、检察工作、检察举措与党和国家宏观政策取向一致;要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在监督办案中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切实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公正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落到实处。

  

  

  讲座以视频形式开展,在省检察院设主会场,全省17个分、州、市检察院和131个基层检察院设分会场,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人员共同参加。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10/t20241009_66775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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