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要闻 > 正文

“急”时有方 “救”在身边 省检察院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国庆75周年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对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的应急救护意识,特别是在讯问询问、信访接待、侦查调查过程正确处理突发情况,提高检察人员面对突发事件时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9月25日,省检察院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妇委会、青工委邀请青海省红十字会、青海红十字医院应急救护讲师团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实操演练”的方式进行,红十字医院应急救护讲师用真实的案例、生动的语言和详实的流程,介绍了心肺复苏、气道异物梗阻及止血包扎的基本概念、重要意义、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展示了胸外按压、开放气道、人工呼吸等关键环节的要点与技巧以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方法。参训干警跟随老师的讲解扎实掌握了日常急救流程和相关知识。

  

  

  理论知识学习完毕后,参训干警集中参加了实操演练,青海红十字医院培训老师采用“手把手教学、面对面授课、边讲解边演示”的教学方式,主要围绕单人徒手心肺复苏、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技能和海姆立克急救法等内容进行培训。通过生动的讲解和详细的演示,干警们深刻理解了急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家积极参与,用心体会操作要领,并就急救知识的难点、重点和疑问现场进行交流和互动,切实掌握急救本领。课程结束后,22名参训干警顺利通过理论和实操培训考试,获得了由中国红十字会认证的红十字救护员证书。

  参训干警纷纷表示,本次培训让大家对应急救护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也深刻理解了黄金急救时间的重要性,提高了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应变能力和救护能力,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真正做到“敢救、会救、能救”。

  第八检察部干警丁文超认为,这次培训特别有意义,检察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守好安全第一道防线,充分做好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情况的准备。作为业务部门的干警,更要深刻认识到学习应急救护知识的重要性,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确保个人和人民生命安全,为检察工作有序开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下一步,青海省检察院将继续丰富群团工作,秉承“安全无小事”理念,以点带面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应急救护技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办案安全、人身安全,确保以安全办案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0792.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