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以案练兵 锤炼年轻干部"硬本领"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我这次跟案学习收获很大,不仅消除了初任恐慌,也增长了见识。”近日,说起跟案学习的经历,磐安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黄振鹏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参与具体案件查办工作,让我对线索处置、案件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的具体要求和规范程序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我对今后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更足了。”
年轻干部是纪检监察队伍的新鲜血液,也是高质量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生力军。今年以来,磐安县纪委监委以全力推进《浙江省高质量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指引》落地见效行动为抓手,综合考虑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安排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县委巡察等一线锻炼,通过跟案学习、以案代训、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练兵,不断提升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能力,助力干部成长成才,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针对年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不熟、履职能力不强、办案经验不足等问题,在跟案学习期间,磐安县纪委监委根据问题线索和干部特点等情况量体裁衣、私人定制,并明确一名业务骨干开展“一对一”传帮带,在线索处置、谈话技巧、制作笔录、撰写报告等方面,“手把手”教方法,“面对面”传经验,帮助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发挥强项、补齐短板,推动跟案学习人员从“新兵”到“老兵”、从“新手”到“能手”的转变。今年以来,14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跟案学习。“这种‘跟案学习’形式,通过参与具体案件的查办,督促年轻干部掌握执纪审查的程序、方法、流程等,最终达到‘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效果,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有效提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调取书证、视听资料时,应当调取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调取副本或者复制件,并书面记明不能调取原物原件的原因、原物原件的存放地点、制作过程、是否与原物原件相符……”在每月一次的“纪法小课堂”上,磐安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铎正与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分享参与办理留置案件的经验。
“纪法小课堂”是磐安县纪委监委着力提升年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案例分享、案件复盘、研讨互动、经验交流等方式,由委班子成员、业务骨干登台授课,答疑解惑、交流探讨,帮助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强弱项、补短板,切实提升纪检监察队伍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
此外,磐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庭审+”作用,联合该县人民法院建立旁听庭审机制,把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变成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课堂,通过以观促学、以学促干、以案代训等方式强基赋能,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纪法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磐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用好用活办案一线这个“练兵场”,不断拓展以案练兵的形式和载体,助力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充电”“加油”,持续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磐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8/t20240812_226951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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