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深入纠治林业领域“靠林吃林”突出问题 立案202件202人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我以为挪用村集体资金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还是露馅了,后悔自己这么糊涂。”近日,在黔东南州三穗县雪洞镇警示教育大会上,界牌村原主任袁某某悔不当初。
此前,三穗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林业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时,收到雪洞村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未入账问题线索。经查,袁某某在代收代管村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期间,将收到的补助资金3.1万余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24年5月,袁某某受到严肃处理,涉案资金已退回。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涉林资金管理发放为着力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紧盯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公益林补助资金、护林员管理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截至9月底,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林业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38个,转问题线索228件,立案202件202人,党纪政务处分142人。
“我们统筹州、县、乡、村四级纪检监察力量,聚焦村级乱收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细化22条监督任务清单,采取‘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等方式,着力查处涉林领域‘蝇贪蚁腐’。”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比如,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联合岑巩县纪委监委开展联合监督时,发现“岑巩县林业局原副局长丁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承揽大树移栽项目,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线索,随即深化“室组地”联动机制,将问题反馈给县纪委监委,查实丁某某在某高速公路大树移栽项目中,与某种植合作社负责人合伙承接有关高速路段大树移栽项目违规获利14.7万元。2024年5月,丁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予以收缴。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黔东南州纪委监委还加强与林业、组织、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督促16个县(市)纪委监委主动对接林业、组织、人社部门调取2013年以来商品材砍伐指标台账、造林保证金收取台账、村级2013年以来的财务账本等,切实摸清底数,理清工作思路,实现靶向监督。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同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比如,锦屏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本地查处涉林领域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县林业局聚焦涉林资金监管等突出问题,推动完善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管理、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等3个制度机制。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10/t20241014_85934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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