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有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经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纪委监委对藤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有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有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长期接受“一桌餐”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私欲膨胀,亲清不分,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审批手续办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有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梧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有杰开除党籍处分;由梧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藤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014/gxjjw670ccc80-1939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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