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丨主动作为解企忧 为万吨钢材穿上“防护罩”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9月4日,云南省检察院与昆明市、安宁市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在联合接访安宁某企业负责人时发现,涉案大约4.5万吨钢材、钢坯,因与省外企业存在物权争议,已堆放在户外长达6年之久,钢材、钢坯锈蚀,价值贬损严重(案发时价值1.8亿,目前预估价值1.1亿),给企业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企业负责人为减缓钢材、钢坯价值的贬损,拟对钢材、钢坯进行物理防护,但因涉及的物权纠纷较多、多头查封等问题,多次与外省相关法院协商无果。为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接访后,省检察院与当地法检两院对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后,要求昆明市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加大力度协调外省法院同意对涉案钢材进行物理防护。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410/t20241014_66853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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