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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外脑拓展思路 补短板提升素能——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思想自觉和业务素能,10月14日至10月18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军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条线61名检察干警参加培训。

  马晓军强调,本次培训班是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和查庆九检察长对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着力破解我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难点、堵点的重要契机。希望参训学员能够静心学习、潜心钻研、深入思考,全面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履职能力工作能力。马晓军要求,一要遵守规定、恪守纪律。参训人员要遵守相关培训要求和培训规定,按时上课,认真学习,深入思考,以饱满的热情和态度投入到培训中。二要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参训人员要结合工作岗位,立足工作职责,认真分析存在的不足短板,积极参加交流学习和研讨活动,借鉴先进经验,相互取长补短,争取共同提高。三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坚持以学促干,把创新思维和先进经验融入个人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此次培训得到了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是提升业务素能,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培训班精心组织、周密筹备,邀请了最高检第七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张步洪,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章志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刘江静,安徽省检察院业务专家、第七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高军,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办公室负责人徐南楠等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审判、检察人员进行授课。授课老师聚焦民事、行政检察实务和民事、行政检察办案难点,紧紧围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理念、监督案件审查要点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参训学员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拓宽视野、开阔思路传授了科学经验。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就日常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向授课老师提问互动,授课教师结合工作实践及时答疑解惑,增强了培训的实效性。培训班还邀请省委讲师团成员马天山为大家做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辅导,利用晚自习时间观看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片,并就如何提升民事行政案件监督质效开展研讨交流,参训人员先后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行刑反相衔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重难点、民事执行全过程监督、如何运用调查核实权等实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有效提升了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

  

  参训人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内容丰富生动,通过培训拓宽了工作思路,夯实了工作素能,增强了责任使命感紧迫感,大家纷纷表示将紧密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深入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和省院党组工作部署,将所学所思应用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践,进一步破解监督刚性不足、质效不高等难题,努力推动青海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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