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 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24日,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贯彻最高检有关会议精神,专题分析研判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会议指出,近日最高检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明确提出,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检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是自觉落实党中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尊重司法规律的必然要求,切实树牢正确政绩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要深刻领会“一取消三不再”的主旨要义,尤其是正确认识检察业务数据的重要性,聚焦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点业务态势,不断完善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要深刻领会“一取消三不再”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三个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准确把握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管理的关系,科学合理评价地方工作和检察官办案质效。
省检察院要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切实可行且符合广东检察实际的措施。结合各检察业务条线特点建立健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管理体系、机制,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全链条体系化完善司法责任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机制,引导每名检察官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
会议指出,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加强法律监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更加注重检察办案质效提升,努力推动广东从“办案大省向高质效办案强省”转型升级,办案结构得到优化,办案质效有所提升,典型案例培育取得进展,治罪治理力度得到加强,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准确把握全省检察业务运行态势,统筹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加强“三个结构比”研究运用,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办案结构。加大“检察护企”“检护民生”、醉驾治理、盗窃犯罪治理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2+3”专项工作力度,做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举措,更好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就做好年底各项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高质效完成各项任务,系统研究下一年工作安排,推动检察履职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步,切实为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tpjj/202410/t20241025_66996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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