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奖励实名举报促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真的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不但得到你们的重视,让违纪人员受到相应的惩处,现在还给我发放了奖励金,让我备受鼓舞。今后,我会一如既往积极参与监督。”近日,两名群众在勐海县纪委监委领取实名举报奖励时激动地说道。
今年3月,两名群众到勐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实名举报,反映某村小组干部存在侵害群众利益、侵犯群众知情权等违反群众纪律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受理后立即展开核实调查,快速查清相关违纪问题,最终该村3名小组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对查实的实名检举控告进行奖励,不仅拓宽了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也能够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勐海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对实名举报信访件,按照“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原则,做好受理、处置和结果“三反馈”。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信访件,根据实名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证据以及被举报人受处理的情况,实行一案一奖,一次性发给奖金。
工作中,勐海县纪委监委结合上级对实名检举控告办理的最新要求,围绕提出处置意见时间和主动联系的规定、答复反馈及相关问题的处置、纪律保密要求等方面形成22条注意事项,以工作提示的形式制发到承办部门,助推承办部门提高发现问题精准性和线索处置准确率。同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回避、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打消群众的担忧和顾虑。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25件,其中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2件3人,党纪立案3件5人,政务立案2件4人,实名检举控告重复举报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大对实名信访举报工作的宣传引导,利用赶集日、民族节日和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到11个乡镇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政策、解答群众咨询等,多形式提高群众对奖励实名信访举报的知晓率。(杨玉玖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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