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务实举措,共破实践难题——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工作交流会商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0月30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工作交流会商会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最高检、司法部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进一步增进共识、深化协作、凝聚合力。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共同的法治使命、法治信仰和价值追求,在全省政法工作大局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派驻+巡回”检察、规范办理“减假暂”案件、加强律师权利保障等多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助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
会商会上,双方就刑罚执行、检察建议、队伍建设、律师工作、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等9方面事项广泛交换了意见,就全省检察工作、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陈旭东表示,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检察监督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协调联动,有利于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对于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深化与检察机关互动交流,积极推动会商事项落地见效,坚持同题共答、密切协作,共同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共同加强重点领域法律监督,共同推进新时代检律良性互动,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冯键表示,新时代新征程对检察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都肩负着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协同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广东建设的职责使命。在当前更加注重法治共同体建设的大背景下,双方应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共商务实举措,共破实践难题。接下来,将着力推动交流会商成果落地落实,探索建立“议题调研—交流会商—任务分工—联动督办—落实评估”的全周期管理机制,打造协同履职、良性互动的“广东模式”,为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来向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闫进宏,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贤亮,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tpjj/202410/t20241031_6706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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