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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让“无碍”更有爱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这样的无障碍停车位对我们残疾人来说太方便了,解决了我们出行的大难题。”近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辖区一停车场,对前期办理的公共停车场无障碍车位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时,正在无障碍停车位停车的赵先生说。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内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情况进行排查。

  

  早前,该院检察官在对辖区内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情况进行排查时发现,辖区部分停车场存在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不健全、不规范,管护不到位以及未依法减免残疾人专用车辆停车费用等问题。

  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无障碍停车位规范设置和管护,经实地调查取证后,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两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一方面对未进行残疾人专用车减免停车费的停车场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停车场未规范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整治。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对辖区48家公共停车场开展系统性排查,对发现的部分停车场存在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规划布局不合理、维护管理不到位、未依法减免残疾人专用车辆停车费用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目前,无障碍停车位相关问题已得到整改,相关部门督促停车收费管理单位按规定严格落实停车收费减免政策,保障残疾人停车需求及权益。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检察监督助推无障碍建设水平提升,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以检察履职架起无“碍”桥梁。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11/t20241108_942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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