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检察:“检护民生”助力解决群众“身边事”
发布时间:2024-11-1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弱势群体权益法治保护,推动行政机关强监管、整乱象,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筑牢食药安全“防护网”
食药安全是民生之本,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该院围绕辖区部分商店销售过期食品、公共场所设置自动售货机未依法公示经营信息等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1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促使商户规范经营。注重列管药品监管,针对2024年7月起氢溴酸右美沙芬等药品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部分药店仍未凭处方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的违法情形,以检察建议推进行政机关开展列管药品销售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助力农民工维权安“薪”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建设的有生力量,也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支撑。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针对辖区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违法情形,该院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涉案的10个建设项目、11家施工企业完成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4.41万元。上述项目共招用农民工480人左右,已完成发放农民工工资685.3万元。同时,推动行政机关加强部门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工作的沟通协作,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工作的执法巡查和政策宣传。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对农民工进行维权接访。
守护妇女权益保障
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医疗机构母婴室设施不规范的问题线索,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医疗机构积极整改,完善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舒适的照护环境。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对辖区医疗机构母婴室设施不规范问题开展“回头看”。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成员的生活品质。该院通过实地查看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设施不齐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不符合标准的坡道、盲道等问题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制发检察建议13件,促进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整改,满足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等有特殊需要的群体出行需求,助力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设施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11/t20241107_941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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