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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身边事” 警示“身边人”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薛某某曾经是我朝夕相处的同事,如今却因贪欲误入歧途,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教训沉痛,令人反思。”看到昔日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渑池县自然资源局一名干部唏嘘不已。

  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薛某某、姜某某、李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以及相关乡镇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纪法威严、接受纪法教育。

  今年以来,渑池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强化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内容和实践载体。

  身边的典型案例是最鲜活的“教科书”,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该县纪委监委与县人民法院深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联动机制,根据案件特点、所涉领域、人员特征等情况,分类分批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用“看得见、听得着”的身边案例,促使党员干部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切实让警示教育“实”起来、“活”起来。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深入挖掘本地警示教育资源,对照党的“六大纪律”,选取20起本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案例汇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照镜自省、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农村党员干部“五个一”廉政教育等为载体,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每月有安排,为全县党员干部制定“廉洁套餐”。充分利用两个农村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室,分批次、分节点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参观学习,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明纪、警醒、知止。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活用好身边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保持敬畏之心,不越纪法红线。”渑池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马健)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ztjljy/qmy/articlea6878a8a07e046868ee612c9ec1c5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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