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文化 > 正文

自治区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编写专题培训班在库尔勒举办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新疆党建网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全区地县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出版工作,11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在库尔勒市举办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编写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刘新友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张鑫致辞。各地、州、市和部分县、市、区党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刘新友组织学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同志关于地方党史三卷、四卷编写工作的指导意见;巴州党委史志办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编写州、县党史基本著作的经验做法;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就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编写规范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讲授。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先后赴尉犁县达西村展览馆、长城文化博物馆和林俊德纪念馆、马兰烈士陵园、马兰红山军博园等开展现场教学,参观红色旧址、聆听革命故事,缅怀革命先烈、感悟马兰精神。

  

  刘新友在讲话中指出,编写地方党史基本著作是党中央赋予的重要职责、明确规定的重要任务,是党史部门的主要业务和立身之本。全区地县党史部门要肩负起编写党史基本著作的历史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严格遵循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切实把好党史基本著作的政治关、史实关、质量关,努力编写出可读、可信、可取的党史基本著作。

  通过培训,参训学员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掌握了编写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的根本遵循、科学方法和宝贵经验。大家纷纷表示,这次专题培训很及时、很解渴,接受了一场针对性强的业务训练和深刻的党性教育,受益匪浅、收获很大,将把培训所学运用到今后的各项工作中,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坚决完成好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出版任务。


原文链接:https://www.xjkunlun.cn/dswx/gzdt/20582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