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帮被害企业追回全部经济损失1866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赌球,挪用客户贷款资金
湖北蕲春:帮被害企业追回全部经济损失1866万余元
陷入赌球旋涡不能自拔,利用担任银行信贷主管的便利,疯狂挪用客户贷款资金1866万余元在网络平台充值。经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8日,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洪某是一名“90后”,从小家境优渥,大专毕业后进入蕲春县某银行工作,几年间从一名普通科员升为支行信贷主管,并在工作期间自学拿到本科文凭。
2020年,他受同学影响开始在某平台参与网络赌球,刚开始只是闲暇时的放松,谁知一发不可收拾,仅半年就将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200余万元输个精光。洪某自知无法填补窟窿,只得将情况如实告知家人。父母恨铁不成钢,但还是希望孩子能迷途知返,便以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帮助洪某归还了全部欠款。栽了跟头的洪某暗暗告诫自己要戒赌,并在此后两年抵制住了诱惑,不再参赌。
经此一事,原本以为浪子回头,谁知,2022年下半年,某平台以邮寄免费苹果手机为诱饵,劝说洪某在平台充值。洪某再次瞒着家人向亲戚朋友借款用于充值投注,3个月内就将借来的230万元输得血本无归。
巨额债务压顶让洪某每天心事重重,走投无路的他决定再博几把,将主意打到了银行客户的贷款资金上。
此时洪某担任的是蕲春某银行支行的信贷主管,承担着大部分的分配存款、贷款业务。2022年4月,洪某利用收集提款资料的机会,让客户张某在部分空白资料上签字按手印,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本应发放给张某的186万元贷款转至洪某本人实际使用的账户,后将挪用的186万元在短时间内再次全部输光。
在第一次暗箱操作成功后,洪某此后多次利用客户对他的信任,通过篡改资料、改变贷款额度、购买假证件等方式,先后挪用巨额贷款资金用于赌球,直至2023年3月发现某平台无法提现后才恍然大悟。
在父亲的劝说下,深知难逃罪责的洪某于2023年4月19日主动到蕲春县公安局投案。
2023年6月29日,洪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被移送蕲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注意到,蕲春县某银行既是非国有企业,又是金融机构,在对洪某挪用行为定罪处罚的同时,更要考虑到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当地金融机构的公信力。
鉴于此,检察官积极与洪某的家属和辩护人联系,针对是否愿意归还资金、归还数额、何时归还等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洪某父亲也一再请求检察机关给予时间,让其筹集资金归还。检察机关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同时对洪某进行释法说理,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为确保案件质效,真正做到“检察护企”,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退赔协商提供建议和支持。在案件提起公诉前,洪某家人归还了洪某挪用的全部资金,并取得贷款客户及某银行的谅解。至此,银行186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全部追回。
针对该行在放贷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严抓贷款审查程序,保障客户基本权益。银行采纳检察建议,迅速建章立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胡晓梅)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26_6742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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