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红:“三延伸”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韩立明指出,打好四季度攻坚战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咬定目标不放松,干字当头、实字托底,全力推动政策落实向重大项目聚焦、向经营主体聚焦、向产业强市聚焦,以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的实际成效,确保今年收好官、明年开好局。民营经济是发展的重要支撑。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玄武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以立体化检察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一、向四大检察延伸以全过程监督保障全方位权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玄武区检察院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夯实保障民营经济主体权益基础。
一是深化刑事案件办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充分运用办案影响评估机制,依法依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企人员作相对不起诉或建议适用轻缓刑,避免“办了案、垮了厂”。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监督侦查机关及时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及时撤案或者终止侦查,避免涉案企业和有关人员长期处于被追诉状态。
二是延伸民行检察触角。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在安商惠企方面的职能作用,以精准监督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开展“套路贷”等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完善“套路贷”等虚假诉讼案件治理长效机制,依法帮助民企走出经营“陷阱”。在办理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对3.3亿元资金往来进行甄别判断,查明被告恶意垒高债务获取非法高利的事实,监督再审改判后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400万元,入选最高检护航民企典型案例。创新开展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针对4家小微企业因污染环境被行政处罚一案,牵头举行公开听证,提出环境修复等劳务代偿方案,为企业争取生存缓冲期。
三是探索全程保护模式。各部门统一工作思路,明确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各业务条线、内设部门有效形成一体履职的工作格局,确保“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针对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难”问题,由专班会同市区社矫机构、刑执部门共同研究,在加强动态监管下,准许同一对象一次前往多地从事经营活动,实现既“出得去”,也“管得住”,更“经营得好”,做法被区人大常委会现场调研肯定,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二、向涉企治理延伸以高质效办案助力发展
无论是新产业发展还是新动能培育,落到微观层面要求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为此,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将履职向涉企治理延伸,以高质效办案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及时追赃挽损保护企业产权。全省率先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财产快速返还机制,重点审查涉案资金和财物流转痕迹,检察环节共追赃挽损2000余万元,督促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追赃挽损9000余万元,及时挽回企业损失,保护企业合法财产。在办理利用系统漏洞侵害某知名民营企业权益案中,督促犯罪嫌疑人及时退赃退赔,为企业挽回损失1300余万元。对一起员工私自出售公司微信公众号粉丝的新类型争议案件,经自行补充侦查后依法起诉,为企业挽回损失70余万元,先后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报道。
二是探索外部联合。与工商联签署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机制的意见,强化与行政部门在“检察护企”行动中的沟通交流;通过对接商务部门,为重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多次走访江苏国际数据港、南京跨境电商(玄武)产业园,就司法赋能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助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召开涉企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12家单位,各单位为如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凝聚工作合力建言献策,共同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检企关系。
三是聚焦风险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在辖区产业园区设立“检察护企e站”线下服务点,零距离提供法律政策解读、风险排查等法治服务。通过检察开放日、检察官进网入格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服务企业面对面”活动,常态化送法上门,个性化回应需求。针对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犯罪多发态势,及时制发个案检察建议和类案法律风险提示函26份,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进企业宣讲20余场,帮助涉案企业完善机制26项。
三、向汇聚合力延伸以多元化共治筑牢多维度屏障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于多元主体汇聚合力。为此,玄武区检察院紧抓区域联动、强化数字赋能、做实反向衔接,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加强区域联动促进同题共答。聚焦南京玄武“江苏国际数据港”、南京跨境电商(玄武)产业园建设,牵头出台《关于法治护航数据要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举措》,以法治之力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作经验被市委、省检察院推广,在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协作,整合执法司法数据资源,构建涉恶意举报类敲诈勒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并移送敲诈民企违法犯罪线索14条,辖区内职业举报同比大幅下降。
二是数字赋能筑牢护企屏障。开发“检察护企e站”线上服务平台,面向广大企业收集和处理涉企检察线索和诉求,企业通过线上平台获取检察机关的全方位法治保障,让“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法治服务便捷高效。针对企业破产后相关执行结案和解除执行措施的规定未得到及时落实问题,运用大数据思维,发现同类监督线索,向执行机关制发17件涉破产企业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以推动破产市场主体彻底出清,促进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修复。
三是做实反向衔接确保同频共振。深化运用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对被不起诉的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行政主管部门送达检察意见书4份,避免“不刑不罚”。探索建立证据行刑互认机制,将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收集的证据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减轻涉案企业诉累,“不起诉+”工作模式入选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25_1678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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