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检察机关针对重点领域民生问题开展监督 全力守护群众吃住行安全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今年10月,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向社区居民讲解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
今年4月26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无障碍设施规范化改造升级情况进行“回头看”。
今年10月30日,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辖区商户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在这里增设交通信号灯源于我的建议,成于检察院的努力。”11月初,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大代表、云龙区大龙湖街道六堡社区党支部书记任铁提出的建议,依托云龙区检察院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转化为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整改到位,任铁这样总结这一利民举措的实现过程。
吃得放心、住得舒心、行得安心……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愿望,也是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发力方向。“今年以来,我们将包含劳动者权益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在内的11个重点领域的民生问题细化分解为47项检察监督任务清单,以检察为民回应百姓关切,以实打实的安全感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奠基。”徐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告诉记者。
医药安心
2024年10月,徐州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召开。听证员对检察机关通过高质效办案,助力提升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做法予以肯定。
为了让群众求医问药安心安全,检察之力不只体现在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上,更体现在打击制售假药犯罪行为、维护药品安全上。
王某的两个网店将假药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直到消费者发现其销售的止疼胶囊内外包装批准文号完全不同后报案,其犯罪行为才东窗事发。经查,王某等人将含有双氯芬酸钠成分(有镇痛、抗炎作用)的不知名粉末灌装到胶囊中,包装后按照成效不同贴上不同药品标签,制作成有所谓止咳定喘、风湿镇痛、壮骨补钙功效的成品药,在网店上销售。为节约物流成本、降低寄递风险,王某又与快递网点老板刘某合谋,刘某负责储存、打包、寄递假药,每件包裹额外提成1元。
2024年1月,法院对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等5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王某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于4月29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前不久,徐州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抗抑菌制剂违规问题开展排查,发现“消”字号产品存在标签说明书违规、虚假宣传、违禁成分超标等“猫腻”。该院与徐州市卫健委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截至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发现不合格产品199件,立案处罚22件,罚款共3.4万元。
饮食放心
2024年3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睢宁县检察院反映:部分餐饮店在未向消费者明示告知的情况下,使用预制菜进行销售,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睢宁县检察院第一时间走访调查,发现除了被举报的实体餐饮店外,辖区部分外卖平台也存在类似情况。
睢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商家隐瞒菜品真实情况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该院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具有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向相关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商家公示预制菜使用情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开展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向消费者明示告知的推广工作,并现场指导整改。截至目前,睢宁县已有10余家餐饮商家在门店醒目处和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预制菜使用明示。
食品安全连着千家万户。近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以高质效办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厨师郭某到做羊肉生意的冯某家做客,得知加工、出售羊耳朵利润丰厚,表示愿意尝试。冯某为郭某提供脱毛机等设备,帮助其购买工业烧碱、含有甲醛成分的工业消毒水等物品,然后现场“教学”,告诉郭某将羊耳朵变白的秘诀在于“多放消毒水”。郭某如法炮制,生产出1000公斤“高颜值”羊耳朵,以4000余元卖给某食品加工厂。案发后,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郭某、冯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郭某、冯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2万元、1.5万元,检察机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也得到法院支持。
安居宜居
安居宜居,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
村民李大爷家的老房子因村里建厂需要,于2003年被征收。村里为李大爷另外安排了一处宅基地,作为搬迁补偿。签订搬迁协议时,李大爷的侄子李某和李大爷住在一起,李某就作为乙方与村里签订了协议。房屋拆迁后,村里安排李大爷住进老村委会院内的两间房屋,就这样过了10多年。2023年,村里将老村委会院内房屋出售,称李大爷名下已有宅基地、不符合补偿条件。看到院里其他住户都得到补偿,李大爷将村委会告上法庭。因原搬迁协议上的乙方为李某,李大爷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其诉讼请求被驳回。
2023年12月,李大爷向徐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内容及诉讼程序并无不当,但李大爷老有所居的要求也应得到照顾。徐州市检察院与该市贾汪区检察院联合办案,检察官与街道、村委会工作人员深入沟通,多次到李大爷家释法说理。经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努力,村委会同意另外提供一处房子供李大爷居住,李大爷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
“以前和人合租不免担心安全问题,现在住着安心多了。”陈女士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合租房的租户之一,也是徐州市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守护“群租”安全工作的见证者和受益者。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为7万余人,其中居住在5人以上合租房的有3000余人。许多跟陈女士一样在徐州打拼的年轻人,因居住成本考虑选择与他人合住。
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崔毅介绍,该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在合租房监管方面存在盲点,合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为此,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排查发现室内私拉乱接电线、未配备灭火器等安全隐患21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为了让租户更有安全感,该院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出租人基本信息采集及建档造册制度,以及中介机构、出租人向公安机关主动报备出租房屋和租住人信息制度,收到良好效果。
安全出行
伏羊节在徐州历史悠久。每次节日期间,外地游客大量涌入,市区餐饮娱乐场所火爆异常,但把酒言欢也造成酒驾醉驾案件高发。
“要让大家吃得尽兴,喝得也安心。”今年7月伏羊节伊始,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会同云龙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禁酒驾”精准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官走上街头,向辖区主要酒店、羊肉馆等经营场所往来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检察机关还协调交警部门,将巡查点位移至餐饮场所附近,以加强对店内消费人员“酒后不开车”的提示。
“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文明准则和法治规则,但停车、开门、下车这种日常驾驶行为中再正常不过的操作暗藏的风险,极易让人忽略。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梳理近年来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现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存在施划不合理、施划后道路宽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问题,导致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道行驶,“停车难”“停车乱”现象较为普遍,易引发“开门杀”等交通事故。针对这些问题,鼓楼区检察院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着手开发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违规施划监督模型,以检察之智助力社会之治。该模型运行半年来,因违规施划泊位导致的交通事故发案率同比下降28.3%。该院还推动徐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出台规范停车秩序实施方案,明确3年内增加、调整10万个停车泊位施划。
牵挂群众出行安全,鼓楼区检察院还专门为特定群体设置了一重保障。
“我们摸排线索时发现,徐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到公交站台的路上,部分盲道缺失,公交站没有盲文站牌,对视障学生出行很不友好。”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段绪朝介绍,2024年7月至8月,该院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
10月11日,鼓楼区检察院联合该区残联,组织残障人士、特殊教育学校师生代表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无障碍环境现场体验活动。徐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小周走出校门,听着人行横道过街音响提示,沿着盲道走到公交站,一路畅行。“有了盲文站牌,去哪儿都知道坐几站公交了。”小周说。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25_167820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