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德庆县:开展巡察后评估 提升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06-12 来源: 南粤清风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实效,肇庆市德庆县委巡察办制定出台《关于对县委巡察组工作情况开展巡察后评估的规定(试行)》,并于今年4月成立由县委巡察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派员参与的评估工作组,对巡察组作风纪律、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检验”。
在第十七轮巡察工作后,评估工作组根据“一巡一考”原则,采取被巡察单位测评、巡察组自评、评估工作组综合评定相结合方式,对巡察组巡察任务完成质量、巡察工作规范、巡察日常管理、巡察成效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重点查看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撰写的巡察报告、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符合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监督是否取得成效;是否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
据悉,第十七轮巡察后评估工作中,该县共向被巡察单位发放评分表496份。
“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估机制,目的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治巡察质效。”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对评估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得分将巡察组评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将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巡察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德庆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xunshixc/8442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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