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深化村(居)巡察工作 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村(居)财务管理明显规范,集体‘三资’底数更加明晰,党组织凝聚力明显增强……”日前,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委巡察办对后溪镇陈井村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整改后的陈井村党务、村务发生了许多新变化。
近年来,集美区高度重视对村(居)基层党组织的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已巡察村(居)68个,巡察覆盖率100%。区委巡察机构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综合审核、组织部专项审核、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组协助审核工作机制,严把村(居)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整改监督作用,推动村(居)巡察整改“实”字托底、真抓真改。
为了帮助村级组织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区委巡察机构推出镇(街)“1(全区性面上问题反馈稿)+N(辖区被巡察村(居)反馈意见)”、村(居)“反馈意见+问题清单”的模式,向6个镇(街)、68个村(居)党组织提供“定制版”巡察反馈意见,使得镇(街)、村(居)一看就明白、照着就能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照反馈就能监督。
“拿到全区性面上问题的反馈意见后,一方面我们按要求做好所辖村(居)的问题整改;另一方面还对照其他镇(街)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短板漏洞,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延伸拓展巡察整改效果。”侨英街道纪工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着眼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巡察机构出台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操作规程,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全程跟踪督促68个村(居)巡察整改情况,村(居)巡察整改完成率超过90%。在持续深化巡后整改成效的基础上,集美区根据村(居)巡察发现问题特点着力推动共性问题集中整治。
除了具体问题的治理,区委巡察机构还会同区纪委监委,在全市率先建立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对巡察整改等情况进行量化评估。截至目前,共对9个村(居)出具政治生态评价报告,推动一个村党委改组、村委会改选,有关村(居)政治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集美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xsgzxcdt/170463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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