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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让党纪政务处分严而有“度”

发布时间:2021-07-10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要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处理、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全方位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执纪过程有‘厚度’、处分决定有‘精度’、处分落实有‘力度’、处分执行有‘温度’……”近日,濉溪县纪委监委提出在执行党纪政务处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综合效果。

  濉溪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审查摆到突出位置,严格审查办案程序、办案手段、审批程序,全程把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及时反馈承办部门整改补充完善,待各项资料完备后形成审理报告,再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对违纪人员作出处分决定,确保每份处分决定定性准确、量纪精准。今年以来,共发放处分决定书32份,没有收到申诉复核的案件。

  为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震慑常在、警钟长鸣,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濉溪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将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社等部门,严格履行《送达回执》相关手续,并要求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在党员支部大会上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使被处分人明白自己所受处分的种类、时限,听取被处分人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处分决定执行的刚性约束,杜绝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出现“打白条”“打折扣”等现象。

  同时,濉溪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采取谈心谈话、实地回访和书面访谈等多种方式,分类开展跟踪帮扶教育,既督促有关党组织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又注重实时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处理,使其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与爱护,帮助他们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重新点燃干事创业的激情。今年以来,已暖心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83人次。(淮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95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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