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严把“四关”扎牢防范党员干部赌博酒驾“篱笆”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真不是当口号喊喊,法律不是儿戏,触犯红线就要付出代价。”“零距离旁听醉驾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为直观、更具冲击力、更能触及灵魂……”
今年以来,黄山市黄山区持续推进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走深走实,将党员干部赌博、酒驾问题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把好“四关”,扎牢防范党员干部赌博酒驾的“篱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严把思想关。集中开展“酒驾入刑十周年”主题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纪法意识;通报曝光酒驾典型案例6起,首次将醉驾案件纳入公开庭审教育范围,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庭审直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致全区党员干部关于远离赌博、拒绝酒驾醉驾的一封信》,将宣传延伸至村组,传达至12000余名党员和公职人员;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署远离赌博、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严把查处关。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开展拉网式巡查。3月份以来,开展赌博整治活动13次,查处赌博涉案34人,其中党员干部3人;开展酒驾整治活动33次,查处酒驾违法22人,其中党员干部3人。同时,循线深挖党员干部酒驾赌博背后的“四风”问题,持续放大警示效应,巩固提升作风建设成效。
严把回头关。对黄山区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赌博、酒驾、醉驾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尚未作出行政(刑事)处罚的尽快办理,对已作出行政(刑事)处罚尚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按规定程序移送,确保无遗漏无盲区。目前,共回溯筛查及时移交4名涉及赌博或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含入党积极分子)。
严把长效关。建立查酒驾“三必问”机制,即对现场查获的饮酒驾车、醉酒驾驶人员,在询问中首先必问“是不是党员”“是不是公职人员”“是不是单位负责人”。建立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通知报送机制,即在办理案件中,对所有涉及党员或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填写“两员”涉嫌违法犯罪通知书,并第一时间书面报送其所属党支部或单位备案。同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廉洁公正执法。(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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