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强化监察监督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8-07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上个月的低保评定结果已经在我县‘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众号上公开了,村民都看到了吧?”“请将光伏发电项目收益分配台帐拿给我们看一下。”近日,青阳县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蓉城镇分姚村、丁桥镇永平村等地,紧盯涉农补贴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狠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定制度、搭平台、建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拓展延伸,以强力的纪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一平台”监管,规范“小微权力”有序运行。引导乡镇村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梳理、制定个性化权力清单,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出台《保障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工作举措》,对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闭环监督。按照“互联网平台+监督”模式,充分利用“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平台,加强日常的比对核查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拨付使用、项目招投标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用信息化手段为基层“微权力”戴上“防护罩”,实施精准监督。同时,探索建立由所在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试点,进一步将村级“小微权力”纳入制度的“笼子”。
探索“多片区”融合,构建县乡村联动协作体系。进一步增强力量,探索健全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机制,印发《青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县乡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出台《青阳县纪委监委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在蓉城镇和木镇镇设立2个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明确联合办案范围、工作程序及要求。每个协作区由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负责和3个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今年以来,提级办理处置问题线索3件。
坚持“全力量”下沉,持续深化“清廉乡村”建设。全县11个乡镇成立派出监察办公室,117个村(居)纪检委员全部兼任监察联络员,实现对村(社区)监察工作全覆盖,对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政策落实、“三资”管理、村务公开等进行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监察机制,打通监督末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农村集体经济、小型工程项目等实行精准监督。2020年以来,村级党员干部立案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95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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