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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共学共办共评 提高涉纪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发布时间:2021-10-23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今年年初,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某村村民分别向市、区、镇三级纪检监察组织举报,反映本村村党支部书记将自己承租的集体土地租给他人用作砂石堆场,怀疑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

  咸祥镇纪委调查核实后,将初步调查情况提交到了区纪委。考虑到该信访件属于“三多”信访举报件,且具有一定代表性,鄞州区纪委监委将其作为典型,搬上“共学共办共评”现场演练会,请参会人员共同对举报材料、调查报告、证据材料的全面查看,对调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一个月后,上述信访件及时办结。镇纪委对被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妥善处置土地出租后续问题。鄞州区纪委监委同步向该村发送监察建议书。

  今年以来,鄞州区纪委监委针对多年、多层、多头的“三多”信访举报件,创新理念思路,运用“共学共办共评”模式,面对面向办案人员提出问题和建议,推动提高涉纪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对群众举报的这个问题,虽然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但是反馈材料表述过于简单,这样反馈可能会造成举报人认为我们调查不够深入……”每个被拿上“共学共办共评”现场演练会的“三多”信访举报案件,都要通过基础承办、共同研办、模拟办理的形式进行。

  与会人员围绕受理、办理、处置、反馈四个环节,对信访件进行再次梳理,分析可能导致重复信访的情形,提出合理建议,避免出现“信访件在办、举报人再访”的情况。截至8月底,区纪委监委共收到涉纪重复举报38件次,同比下降52%;重复率为26%,同比下降31%。

  鄞州区纪委监委还定期召开集中评议会,对案件调查方式、证据链构成、办理程序等进行评估,总结办理中的共性问题、梳理好做法,以便在下一场现场演练会上进行传达和分享。

  “共学共办共评机制实行以来,重复访、群众不满意处理结果等情况明显好转。”鄞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至8月,鄞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三多”信访举报件32件,移送司法3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宁波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09/t20210924_251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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